一、项目基本情况1、本次转让标的房产为一批房产,房屋信息及位置详见公告清单附件。转让方已取得标的房屋所有权,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。标的照片图片仅供参考,本次转让房产所涉及的户型及结构仅供参考,实际情况以现场标的为准。标的内动产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。2、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与转让方了解标的房产使用情况及交房事宜,并承担按现状受让后产生的全部后果。3、转让标的交付前的取暖费、水电费、物业费由转让方承担,其他相关费用由终受让方承担;标的交付后涉及的取暖费、水电费、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终受让方承担。
4、标的由转让方办理至受让方名下的过户税费和其他相关税费,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分别承担,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,由转受让双方协商决定。如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的,也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分别承担。5、转让方负责配合提供变更过户相关资料,协助受让方共同办理过户手续。房产具体资产交接时间和办理过户时间,由转受让双方在《实物资产交易合同》中具体约定。6、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资料,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、规划部门、土地部门核定为准。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。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,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,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
标的所在的乌兰察布市位于蒙晋冀三省交界处,背靠呼包鄂经济圈,东距首都北京300千米,是自治区距离北京近的城市。西邻自治区呼和浩特,南与山西省大同市相连。北通陆地口岸二连浩特市,与蒙古国接壤,边长达104千米,是连接华北、东北、西北三大经济区的交通枢纽,也是通往蒙古、和东欧国家的重要通道。京包铁路、集二铁路、张集铁路、集通铁路、大准铁路、北京—拉萨高速公路、北京—乌鲁木齐高速公路、二连浩特—广州高速公路、110国道、208国道以、呼满省际大通道贯穿乌兰察布境内。京呼高铁2019年开通,集大高铁列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。